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
关于组织评选2017年东海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舟山市东海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东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舟山籍学生优先;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补考、重修记录;
5.生活俭朴,自强励志,无奢侈消费等现象;
6.以2016-2017学年奖学金评选为基础,基础条件为三等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者,
7.重点考虑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科技发明、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一般需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三、名额、金额及分配比例
1.名额:共计80名。
2.金额:总计16万元。其中一等:奖金5000元,10名;二等:奖金3000元,20名;三等:奖金1000元,50名。
3.分配名额详见附件3。
四、材料报送形式
1.《东海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纸质稿一式两份);
2.《东海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
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纸质稿交学生服务中心办公室,电子稿发至卢芬OA邮箱)。
附件:1.东海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东海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汇总表。
3.东海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处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