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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挪威浙江华人华侨联谊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14日 10:34  点击:[]

  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挪威浙江华人华侨联谊会助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挪威浙江华人华侨联谊会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关于印发“挪威浙江华人华侨联谊会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海大学生〔2017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名额及资助金额

评定对象为具有浙江海洋大学全日制学籍的非毕业班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名额为10人,每名资助金额5000元。

二、评定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就读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没有任何处分记录(含通报批评)。

2.平时生活俭朴,吃苦耐劳;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能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三、 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向学生处报送推荐名单。

3.学生处评选出10名候选人,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学生处向挪威浙江华人华侨联谊会通报受助者名单。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6月20日之前将学生个人申请表(纸质一式两份)及候选信息汇总表(电子+纸质)报送至学生处(纸质材料交行政楼122,电子材料发严俊俊OA邮箱)。

附件: 1.  候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挪威浙江华人华侨联谊会助学金”申请表

   3.挪威浙江华人华侨联谊会助学金”候选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2017年6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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