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诺胜助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诺胜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关于印发“诺胜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海大学生〔2016〕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
根据“诺胜助学金”评选条件,在对2014级、2015级以及2016级在校学生的生源地分布状况,以及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状况进行统计的基础上,对各学院的候选人推荐名额作了分配(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对“诺胜助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指导与审核,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参与评比。
2.汇总表中的候选人请按照推荐顺序排序。
3.各学院请在6月15日前将候选人申请表(纸质一式两份)及信息汇总表(电子+纸质)报送至学生处(纸质材料交行政楼122室,电子材料发严俊俊OA邮箱)。
附件:1.候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浙江海洋大学“诺胜助学金”申请表
3.浙江海洋大学“诺胜助学金”候选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