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日,有媒体报道个别省份和学校在公示受助学生信息时,含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严重侵害了学生权益。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公示工作,切实保护好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以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各学院需在12月10日前,全面排查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原则上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从学院网站或其他同性质平台上全部撤下。
各学院在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近期对各高校网站进行排查,若发现还有未将相关公示信息撤下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还望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
学生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