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校外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校外竞赛奖励;
(二)校外非竞赛奖励。
二、申报范围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的奖项,因经费有限,已经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专项经费支持或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具体工作
(一)统计工作
1.竞赛类奖项按学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及其他类分别汇总统计(见附件1)。
2.非竞赛类奖项按课题类、专利类、论文类、考试类及其他类分别汇总统计(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将汇总材料的电子稿及各类获奖证书、证明的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请务必分门别类整理好)报至学生处(电子稿发至王征OA邮箱,纸质稿交行政楼122办公室)。
(注:为保证工作有序进行,所有竞赛和非竞赛材料都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报送,不接受其他部门和老师单独报送的任何材料,逾期不予补报。)
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