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海洋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党建工作的意见》(浙海院党发〔2014〕18号)和《浙江海洋大学2016年度学生党建工作计划》(浙海大党办发〔2016〕2号)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先锋示范活动,选树党支部先进典型,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在大学生中的引领和感召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闪亮党支部活动”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面向全校本科生学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学生党支部。
二、评选要求
1.参选的学生党支部活动须围绕《浙江海洋大学2016年度学生党建工作计划》的相关内容,结合学校中心任务和基层党组织重点工作,突出党支部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2.评选活动应侧重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学生党支部的阵地建设、学生党员角色意识和宗旨意识的提升与深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和引领,以及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等情况。
3.在学生公寓、图书馆等场所设置的党员先锋岗进行的相关活动,在街道社区和社会机构等共建单位建立的党员志愿服务基地等开展的系列活动,在宿舍区开展的“文明旗帜”主题系列活动,各学院立足专业特色和办学优势创设的各类学生党员专题活动均可参选。
4.已被评选为2014年度和2015年度“闪亮党支部活动”的,不可做重复申报。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填写《浙江海洋大学“闪亮党支部活动”评选登记表》(见附件),支撑材料(另附页)不少于1000字,同时附活动场景照片不少于2张,学院党委签署推荐意见。相关材料请于12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工部思想教育科,同时电子版发送学工部OA邮箱。
四、相关说明
1.学工部在各学院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评审,选出若干个2016年度“闪亮党支部活动”,并在评选后统一进行表彰和展示活动。
2.希望各学院党委结合本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特色,认真开展此项工作,要坚持标准、认真评选、积极推荐,并以此为抓手,进一步拓宽学生党员发挥先锋示范作用的活动载体,积极推进党支部工作创新,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附件:
浙江海洋大学“闪亮党支部活动”评选登记表
学工部、研工部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