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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奖通知    

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28日 15:00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点击:[]

各学院:

为鼓励先进,在校园内营造努力拼搏、积极向上的学风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2-2023 学年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 级、 2021 级、 2022 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依据

各类评优按照《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2019 年版)和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等制度执行。

三、评选名额

1.各学院评优分项名额按学院人数与学校各奖项类别比例进行核定。评优名额分配到各学院, 由各学院总体掌握。

2.若上一等级奖项评比不足, 名额可下移至下一个等级的奖项。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评定,将有关精神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评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按照学校寝室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 各学院在评优过程中须将学生的寝室卫生、言行表现纳入所在班级和学生个人评价过程,与学生各类评奖评优相挂钩。

3.各类初评结果须按规定在班级、 学院公示。

4.评优评奖工作均在学工系统进行。

5.各学院应及时完成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 各班级考评结果留存学院备查、归档。 各学院在 10 月 25 日前按照以下要求完成相关材料, 并将电子稿发至学生处 OA,逾期不再受理。

( 1)综合测评学院汇总表( 学工系统中导出打印,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 2) 奖学金评审学院汇总表( 学工系统中导出打印,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 3)三好学生评审学院汇总表( 学工系统中导出打印,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 4) 评优工作总结表( 附件 1,纸质版一份,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

2023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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